读《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》有感
读《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》有感
《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》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,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,缜密的逻辑推理,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,打动着我的心。
正可胜邪,人皆懂之。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。文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、多狠毒,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,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。例如在《魔犬之谜》案件中,当时现场的死者充满恐惧的眼睛、扭曲变形的脸庞,还有凶手的狡猾与恶狗的凶狠,使其余的侦探怀着震惊、惊讶的心情退出侦查工作。可敬业的福尔摩斯就化装成一个乞丐住在山上,走访了当地的居民,察看了各种线索,精彩地为我们揭开了一个个出乎意料的谜底,巧妙地破解了这个当时轰动一时的奇案!
世界上,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。假如你犯了法,做了不道德的事,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,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,暴露你的一切。你逃得了一时,也逃不了一世,所谓“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”。别忘了不仅是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”,而且任何罪恶都逃脱不了正义的惩罚。另一方面,如果你受到不法分子的伤害,你不应屈从于黑暗势力,你应该勇敢地跳出这个圈套,找到“正”来战胜“邪”。倘若你放弃了,“邪”将会四处蔓延,伤害到更多的人。邪恶,总需正义来击败,总需正义来阻止,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了哪里,哪里就会少一份邪恶。
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,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!每接一个案子,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。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,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,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……面对着死亡的威胁,福尔摩斯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、查他的案。每一个案子都有失败、推论错误的时候,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,停住继续探索的脚步,而福尔摩斯就会坚持不懈地、更加努力地去发现、寻找线索,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曾放过。正因为他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、来之不易的胜利和破案的时候困难艰险,所以最后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,凯歌才会更加动人、响亮。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,别忘了,要成功,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,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!
读了《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》感叹之际,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――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,使世界少一份罪恶,多一份友善……
王曼玲的长篇小说《天香百合》读后感 (字数:1200)
军旅作家王曼玲,内心充满浪漫情愫,笔底饱含诗意柔情。继《正午告别》、《丝绒》、《潮湿》之后,又推出长篇小说《天香百合》,营造出残酷都市中海市蜃楼般的爱情美景。 新作《天香百合》讲述了一个凄美迷人的爱情故事。少女玉香在北京一所艺术学院学习期间,遇到一个英俊神秘的男子“佐罗”,两个人偷吃禁果。一次偷欢就导致玉香怀孕,她被迫中断学业离开了学校,回到出生地古城丽江,并执意生下了这个激情之夜的果实——女儿天一。为了躲避世俗偏见,她只能将女儿交给身边好友淑百抚养,自己却要承受着母女面对面却不能相认的煎熬。
非常巧合的是那个名叫合新的神秘男子“佐罗”也来到丽江,成为天一的调琴师,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默默关注着弹琴女孩天一的成长。天一天生丽质,颇有音乐天赋,这让母亲玉香颇感欣慰。
悲剧冲突的来临,缘于天一出国学习前的一场体检。天一查出了肾病,急需换肾。而母亲玉香的肾源又不能匹配。母亲不得不去四处寻找女儿的亲生父亲。当天一的生父合新辗转听到这一消息并得知事实的真相后,毅然做出了一个决绝的举动:给女儿献肾。
如果故事情节只发展到这里,还并不让人觉得怎样。毕竟,亲人间互献一个器官,除了捐献者的身体状况和生活质量稍微受一些影响,也实在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。关键是,王曼玲的不同常人和不同常理之处,是在这里设置了一个“奉献”与“生死”的大结!原来那个合新已经是独肾之人,多年前为自己的母亲已经献掉一个肾。这次的对女儿的奉献,则意味着他主动选择了死亡。
——通常,这种设置,在现实情境中,是不合常理的,大概也是行不通的。起码,在医院这一关口就通不过。一个健全和理性的社会医疗机构,是不会实施这种为抢救一个人而对另外一个人的技术杀戮。
然而,在艺术中,它却是行得通的。它关涉到不只是奉献,而且是赎罪、是生死、是“利己”还是“利他”的大选择。为了拯救女儿,合新选择了舍肾赴死,实际上他也是选择了灵魂的再生之路。
这样一来,这部小说就有了生气,就站得住脚了,就得以和普通的一般的言情小说有所区别,它的立意和境界就变得神圣而高远,有点类乎于宗教情感了。
在一个物欲泛滥完全利己的社会里,爱情已经变得完全功利、相当世俗。也正因此,成人世界才更需要童话,尤其是爱情童话,他们的心灵往往比孩子更加脆弱,更需要呵护和守持,更需要高蹈的邈远的上天堂般的爱情感受。
感谢王曼玲这个怀着美好诗意的女作家。她又一次用她生花的妙笔,给了爱情以凄美的意境,和缠绵的感受,尤其当小说场景从都市转移到丽江之后,古城山水无不一一润染着爱的清辉。也正如这部小说名字的立意一样,爱情,永远如纯洁的百合,是飘荡在天国里的一束馨香。
【老师点评】:
详略不当
我对小说着了迷 (字数:650)
大家可能对足球,篮球,电脑,等等着了迷.但最近,我却对小说着了迷.
可能以前因为年龄小的缘故,我总是对一些故事书,短篇文学感兴趣.但自从我到书店里买了<<幻城>>这一本书以后,从此,我就对小说着了迷.
以前,我只知道小说都是一本本厚厚的书,里面的文字多得数不清.我一点也不敢兴趣.只喜欢看一些字少画多的漫画.可自从同学们都说小说好看以后,我也去买了一本<<幻城>>--一种长篇小说来看.一开始,故事的情节就象连环锁一样,紧紧的扣在一起的.从不会说看了一节又断开一节的.我越看越入迷.它一直把故事连着写,使我睡觉时都舍不得放不下书来.实在到了要睡的时候,放下书后,我就会幻想着接下来的情节会是怎样怎样,会不会出乎我的意料呢?我一直幻想着,直到入睡.有时就连做梦也会想着呢!想起自己以前对小说的评价,那真是大错特错了.自从看了小说后,我对小说的重新评价是:精彩极了!故事的情节一个扣着一个,越看越使人入迷,越看越吸引人.而到我看了小说后我才发现,看一些故事书,字少画多的书是那么的乏味.而且我也知道看小说的好处了.看小说可以教你怎样写作文,还可以教你怎样写不离题怎样把作文写得像连环锁那样,内容不会断开一节一节的.
现在,我看了不少小说了,如中国的名著<<红楼梦>>,和不少外国名著了.看了那么多的小说,我的作文水平也渐渐提高了.
啊!小说!我对你越来越着迷了!
【老师点评】:
语言平淡,详略不当
读小说《野风车》有感 (字数:650)
前些天,我读了一本叫《野风车》的少儿中短篇小说集,作者曹文轩。《野风车》这本书曾荣获: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、中国作协全国优秀儿童文学等奖项。《野风车》收录短篇小说共14篇,其中作为集名的《野风车》写得特别生动,读了后让我深有感触。 这篇小说说的是:一个绰号叫二疤眼子的男孩,他和父亲看守着一架老风车。在缺乏电力和机械的偏僻乡村,风车是二疤眼子家种田的好帮手。在二疤眼子的眼里,这架风车孤独傲慢:它耸立在一片没有树林,远离村庄,鲜有行人的狂野土地上。小说主人公二疤眼子这个绰号比较古怪,原于他8岁的时候,因顽皮从树上摔了下来,被树下的碎瓦片所伤。伤愈后,左眼上方便留下了一块淡紫的疤。于是大家都叫他二疤眼子,真名反而没人叫了。二疤眼子家看守的风车要灌溉30亩地,它在一片与任何河流都不相通的水泊边。一般风车只有四根缆,它却有六根。那是因为风车疯转的时候,力量特别大,人看着都害怕,说是“鬼推车”,所以要多用两根缆。 故事里,二疤眼子家的生活很艰苦,有时吃了上顿没下顿,而劳动强度很大。一次,二疤眼子的父亲为抢救风车受了重伤,因缺医少药而难以恢复。从此,看守风车等强劳力的事情全都交给了小小年纪的二疤眼子了,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。 这篇小说让我知道了,在我们的国度许多偏僻的农村生活还很艰苦,与我们城市相比真是天壤之别。我们在生活中早已全部电器化,而农村有些地方还得用风车,还得完全用手工劳动,真正是“谁知盘中餐,粒粒皆辛苦”啊!怪不得很多农民都走出偏僻家乡,到城市去打工,这样比在农村种田好会好一些,但还是很辛苦的,他们通常从事的都是城里最艰苦的工作。作为我们城市人,应当将他们——二疤眼子的父母兄弟姐妹们照顾好才是。 2011-10-18